最新消息!!!荔园路东侧濠浦地块、潭头桥片区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显示,荔园路东侧濠浦地块、潭头桥片区房屋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莆田市荔城区,其中拆除的潭头桥片区位于荔城区拱辰街道拱辰社区居委会,东至荔能华景城,西、南、北均临延寿溪。片区规划用地约42.08亩,涉及征迁房屋总建筑占地面积约1.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9万平方米;拆除的荔园路东侧濠浦地块用地约35.25亩,涉及民房征迁面积约2万平方米,东、北至南郊河,西至荔园路,南至白塘路(莆涵大道)。(具体面积以现状交房为准)。
▲潭头桥片区地块城市设计图
▲荔园路东侧濠浦地块用地分布图
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每次收到招标人每一批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1日历天内推倒房屋,推倒房屋后7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支付罚款人民币10000元,超过三日没收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中止合同,并无条件撤离拆除范围。并将拆除后的残渣清理完毕,清理后的标高必须为原现状标高。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即各类房屋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场地清理整平及渣土外运。房屋拆除须拆至建筑物地基与基础以下,保障今后工程桩基施工条件,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理(残渣须运离本项目区域,弃置点要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周边非拆除范围的构筑物等不受破坏及影响,必要时,须采用特殊大型拆除机械(剪刀臂手)进行拆除。特殊大型机械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招标范围和内容:荔园路东侧濠浦地块、潭头桥片区房屋拆除工程征迁范围内的所有民房、企业、宫庙等特殊构建物拆除项目(含主房、附属房、搭盖、阁楼及危房、强制拆除部分),旧房材料归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向招标单位交纳旧房拆除综合回收金,拆除后残渣清运完整,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理(残渣须运离本项目区域,弃置点要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
同时招标公告还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作出相关规定。
不过受疫情影响,9月13日,荔园路东侧濠浦地块、潭头桥片区房屋拆除工程项目通知: 根据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通知,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将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和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公告栏上最新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