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合法之名,行强盗之行径!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如果是1997年建的钢筋框架结构房子,至今才20年,不属于危楼旧房吧? 这7000多块钱的评估价格跟周边市场价格,是否是断崖式的落差? 还有过度安置期间的安置赔偿政策是怎么样的?楼主也要发上来,我们大家一起看看,比较全面吧,省得误导我们吃瓜群众呀。 是不是过度期间的安置条件也不合理,出现被拆迁人需要自讨腰包垫付、减低生活质量的情况呀? |
说是拆迁致富,其实是越拆越穷。 |
能做这么久的钉子户,政府给他做思想工作他都不听,你论坛上面跟他理论是根本不可能的。现在就看是你的坚持厉害,还是政府的手腕厉害了,估计是你挡不住大势所趋,要服从政府的规划和政策。 |
木兰溪漫步 发表于 2020-9-16 13:00 你亲眼看到公示房子是龙德井那种采光差,老破小的房子了?我都敢说比你家住着舒服 |
评估公司 也没用啊,我不满意,就不能拆迁, 这是法治社会,不是黑社会 |
那个赔偿标准就是危房赔偿标准,这个价格周边能买到房?我们这是自住房,不是出租房,你同意了等于赔钱 |
按危房条件赔偿,不拆就安个钉子户名头!强盗逻辑 |
六户四代四十多口人住所,强推个试试!你套内面积没赔人家凭什么要拆,拆了住马路? |
赔的那个钱只能现在买个四套房子吧 |
tmbrc18 发表于 2020-10-11 14:35 公道自在人心,谢谢! |
如果不是漫天要价,我想大多数人支持房主。凭什么你要拆了人家的房子,价格还得你定。至于中介评估,那他妈的就是个摆设,坑人的玩意。评估都是中间占点油水的,不是正经职业,不是正常人。 |
逍遥的风 发表于 2020-10-10 17:02 你想当拆迁户不代表所有人都想当拆迁户,我再重申一遍我这房子和龙德井绝大多数房子性质不同,我这是钢筋砼框架结构商品住房,那些痛快签的都危旧房。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
飘渺688 发表于 2020-9-15 22:00 贪婪就是贪婪!那么多拆迁户难道别人家都是按套内实面积赔偿?就你这按公摊面积赔偿 是拆迁双标准 还是存在违法舞弊?90%的拆迁户都可以接受签约 难道是他们傻好骗还是他们与世无争见好就收 |
做钉子户没后台必被干,黄石有个动手关进去,出来后房子在哪都不知道 |
十年能回迁不???谁来保证一下 |
坚持住,6.2溶剂率的现代贫民窟,谁想住 |
程子玉 发表于 2020-9-16 00:04 你这一看就是狗腿子 |
飘渺688 发表于 2020-9-15 14:14 这就是活在这个鱼塘里的鱼塘法则。 是享受还是挣扎,民众维权何其漫长艰辛,除非家族壮大了。 |
茉莉花儿 发表于 2020-9-19 16:02 我是实话实说,为国家说话,你明白吗?现在是在打黑扫霸。你那样的说法才是描黑国家,说得我们国家政府跟“黑霸”一样。领导们心里跟明镜一样,难不成还和你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