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公示表》,莆田平安医院和莆田城厢南方医院因违规或违法被行政处罚。
莆田平安医院
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莆田平安医院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就上述事项,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莆田平安医院处10000元罚款。立案时间:2022年10月17日,处罚时间:2023年01月16日。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城厢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城厢区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莆田城厢南方医院
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
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案
莆田城厢南方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违反《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就上述事项,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合并莆田城厢南方医院的两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40000元罚款。立案时间:2022年11月03日,处罚时间:2023年01月16日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城厢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城厢区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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