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7月9日上午8点开始。
二、采样地点及对象
三、注意事项
1.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核酸检测的时间通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告,立即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暂缓前往核酸采样点。
2.积极配合核酸检测。接受核酸检测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提前在福建省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预登记平台做好登记),及时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全称佩戴好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自觉减少人员流动。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城厢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9日
来源:城厢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