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严重超员载客”类危险驾驶罪案件,司机郭某盛因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系秀屿首例因载客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刑案例。
案情回顾
3月18日,郭某盛驾驶闽B9188*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秀屿区笏石镇秀港大道凌烟村和梁厝村交界处路段时,被秀屿交警大队当场查获。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原有的后排座椅已被拆除,车内人挤人,大家坐在小凳子上,有的人手里还抱着干活用的农具。
司机郭某盛向在场交警解释,车内乘客都是在农田里干活的,想着只有几公里的路程,不会那么巧合会被抓,没想到半路上却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经查,牌号为闽B9188*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7人,超员高达143%。郭某盛因严重超员载客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秀屿警方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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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超员严重危害
01、使车辆不稳定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承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行驶中偏移、侧翻的概率也越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03、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04、无座乘员更危险
“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提醒所有驾驶人、以及车辆所属车主、管理人,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来源:莆田秀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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