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2)-2
01
案件名称: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卫生所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案
处罚事由:经调查核实,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卫生所2021年11月18日未按照规定填写门诊日志,该行为属于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给予警告;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荔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2)-3
02
案件名称:荔城郭文镇儿科诊所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案
处罚事由:经调查核实,2022年3月18日,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荔城郭文镇儿科诊所在不具备发热门诊(诊室)的情况下,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有关规定,擅自诊治11名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属于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给予警告;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03
案件名称:荔城李金典内科诊所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案
处罚事由:经调查核实,2022年3月18日,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荔城李金典内科诊所在不具备发热门诊(诊室)的情况下,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有关规定,擅自诊治2名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属于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给予警告;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04
案件名称:荔城区北高镇北高村卫生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容器案
处罚事由:经调查核实,2022年3月26日,荔城区北高镇北高村卫生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容器的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给予警告;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05
案件名称:莆田市棒棒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荔城内科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案
处罚事由:经调查核实,2022年3月27日,莆田市棒棒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荔城内科诊所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郑某花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06
案件名称:郑某花非医师行医案
处罚事由:经调查核实,2022年3月27日,郑某花本人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莆田市棒棒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荔城内科诊所内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荔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2)-4
07
案件名称:荔城区领先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荔城口腔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案
处罚事由:经调查核实,2022年4月11日,荔城区领先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荔城口腔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陈某生从事牙科诊疗活动的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08
案件名称:陈某生非医师行医案
处罚事由:经调查核实,2022年4月11日,陈某生本人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在荔城区领先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荔城口腔诊所内从事牙科诊疗活动的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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