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结全省首例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一站式”快速办理机制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徐某经营一家鞋材加工厂,因经营不善而停工,在未结清许某等15名工人共11余万元工资的情况下,更换手机号码逃匿。许某等人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徐某在收到要求支付劳动者报酬的相关法律文书后仍拒绝支付,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涵江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拖欠工资的徐某进行释法说理。徐某充分了解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向工人结清了拖欠的劳动报酬。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徐某已筹集到资金,并筹划复工复产。从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该院综合考虑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后果、认罪悔罪表现及已全额履行所拖欠的劳动报酬等因素,依法对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全程用时46小时,实现惩治犯罪、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释放司法善意。
该院还联合公安机关举行仪式,将11余万元工资发放到许某等15名工人手上。
轻微刑事案件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是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后,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最长可达48小时的羁押期限内,在该中心完成侦查、起诉、审判的全流程诉讼程序,实现“一站式”快速办理。部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
来源: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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