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涵江区六一东路233弄原市糖酒副食品公司办公楼底层东起第二坎店面租赁公告 为减少国有资产闲置,盘活国有资产,现拟将涵江区六一东路233弄原市糖酒副食品公司办公楼底层东起第二坎店面对外公开招租。为依法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利,制定招租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标的1、涵江区六一东路233弄原市糖酒副食品公司办公楼底层东起第二坎店面,面积约70㎡。拟定租金底价为4200元/月(含税),租赁期限为3年,第一年月租金按中标价计取,第二年起每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的5%递增,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用途为商业经营。投标保证金为12600元。 二、招租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国资运管公司拟在莆房网、莆田**网、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招租的房产墙体等平台发布招租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10月3日至2021年10月12日。 三、招租要求 (一)承租条件。 对承租方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无不良信誉记录的自然人。竞租人为个人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竞租人本人投标为准;竞租人为法人单位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投标报名前,竞租人应自行到现场详细察看竞租资产。 (二)招租原则。符合条件的报价者均可参加报价,竞租人以招租人公布的招租底价为投标底价,按最高价原则确定承租候选人,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为无效报价。若最高报价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则就该标的重新进行现场投标,新一轮投标底价需高于上一轮报价,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对一个标的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只有一家投标且不低于招租人要求的最低限价则直接中标。 (三)特别说明。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迁、土地收储、公司改制等不可抗力因素,资产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招租人收回本租赁房屋并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和赔偿。 四、房屋使用规定 (一)承租人如需改变招租项目现有内部结构,需出具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设计文件并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因承租人改造建筑造成公司产权灭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并负责修缮、维护所承租的房产,如因承租人未妥善保管或未及时修缮所承租房产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招租人对出租的房产进行安全检查时,承租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承租人若以各种理由推诿、不配合整改的,招租人有权收回房产,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收取方式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三个月租金。租金按月收取,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计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承租人必须主动,准时缴纳房产租金。 六、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2021年10月13日上午9:50,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10:00。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设在莆田市荔城区荔园中路海峡商务中心B栋14楼会议室。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视同放弃投标。竞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请注明:租赁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莆田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45010100100714197 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 如未被选为中标候选人将按程序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者无权参加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于签订合同前交齐,否则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应在公示完且公示期无人投诉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资产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招租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该资产租予第二候选人。 七、其他。本次招租工作由国资运管公司运管部及财务部等人员全程参与,并办理中标确认手续。 联系电话:0594-8999859 附件:1、租赁投标书 2、报价承诺函 3、授权委托书 4、租赁合同书 莆田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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