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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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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实施《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
品质提升
实施方案》和《莆田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暨拓展新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规划品质提升
1.实施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攻坚行动。构建全市统一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在完成“三调”等基础上,有序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向省市(县)国土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汇交。依据市、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序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修改工作。
抓紧完成教育、文化旅游、综合交通、公共交通、轨道线网、综合管廊、5G网络、智慧杆塔、商贸物流、海绵城市、防洪排涝、河道蓝线、污水工程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教育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铁路办、发改委、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通管办、莆田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以下任务如未明确点出具体县(区、管委会),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不再重复列出。
2.实施城市设计攻坚行动。强化片区设计引导和风貌管控,完成《莆田市城市设计标准与准则》制定;
持续推进木兰溪南岸高铁片区、大学城片区、木兰片区、白塘湖片区、湄洲岛岛岸一体化
等重点片区以及城市门户、主干道等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
(二)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全市
完成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1.36万户
。
启动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改造
。鼓励各地推进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公安局、水务集团、各管线产权单位
2.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推动成片区改造;
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全市新开工5个以上征迁改造项目。
对于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国资委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依托全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所有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推动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及时消除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三)交通品质提升
1.城市道路。
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
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
。加快编制完善城市快速路建设方案并尽快启动建设,推进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城市快速路的融合衔接。在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增设一批互通口,提高交通疏散能力。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办、城投集团
2.农村公路。
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公路、县乡道“单改双”等建设,有序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全市新改建农村公路2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城投集团
3.公共交通。
开展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推进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公交专用道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全市至少改造完成1条。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信局、铁路办、供销社、公交集团
4.公共停车设施。
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全市新增5000个公共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资委、公安局交警支队、发改委、城市管理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投集团
5.慢行系统。开展人行道、街道的全要素整理,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实施文献路玉湖段慢行系统示范区建设,构建遮阳避雨、盲道等无障碍设施配套完善、安全舒适的步行系统,形成连接绿道,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荔城区推进1个慢行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残联
6.交通整治。
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全市推进3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依托大型公建、商业综合体,全市推进2处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开展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视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要推进跨江跨河、技术复杂桥梁的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住建局、国资委、财政局、发改委、公交集团
(四)水环境品质提升
1.排水防涝。
全市选择1处易涝低洼区域,结合滞洪整治,
建设雨洪公园
。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全市新改建雨水管网(渠)60公里。推进高水高排等大型防洪工程建设。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水利局、国资委、财政局
2.城乡供水。
全市新改建供水管网80公里,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国资委、财政局、水务集团
3.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在基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2021年11月底前要完成供水人口千人到万人间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国资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水务集团
4.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市新建改造修复市县污水管网50公里,完成省级下达的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浓度目标。市县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资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水务集团
5.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全面推行以县域为单位,打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全市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4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水利局
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5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委
(五)风貌品质提升
1.城市园林绿化。
以城镇周边森林、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全市新增1平方公里以上郊野公园。
新建、改造提升公园绿地70公顷
、福道40公里,串联主城区西部山体公园。每个县(区)完成5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和5处立体绿化建设。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透空围栏。
推动植物园建设,启动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2.城乡建筑风貌。
推进城市中心区、滨水地带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规划许可,所有县(区)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新建农房审批按图集管控。启动1个“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片区)建设(基本完成裸房整治,新建农房全部按建筑立面图集建设),全市再整治既有裸房1万栋。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3.魅力休闲空间。
鼓励县(区、管委会)大力挖掘海湾岛礁、滨江滨水区域、红树林、沙滩、湿地、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特征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
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加强滨海岸线环境整治提升,启动若干滨海风景观光道建设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水利局、体育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
4.城市夜景照明。
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全市推进LED节能改造5000盏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财政局
5.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加快推进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和萝苜田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整治提升。全市至少推进6个名镇名村或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提升。再认定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完成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财政局
(六)管理品质提升
1.城市网格化管理。
基于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建设市、县(区)一体化运行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实施智慧环卫、智慧市政等业务应用,推动实现城市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提升。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2.杆线设施整治。
加快推进各类杆(塔)共杆建设,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全市更新主干道路灯杆500根。制定公共空间“多杆合一”建设改造标准,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确保高压电力线路、电器设备与建筑间安全距离。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通管办、财政局、公安局、城投集团、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建成仙游县鲤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片区。建成大件垃圾处理厂。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生态环境局
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以北岸全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县(区、管委会)分别推动1个乡镇(仙游县鲤南镇、荔城区西天尾镇、城厢区常太镇、涵江区江口镇、秀屿区笏石镇、北岸山亭镇、湄洲岛湄洲镇)全镇域落实分类机制,不断扩大农村生活分类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供销社
5.村庄清洁行动。
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结合“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
6.绿盈乡村建设。
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设。加大专业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基层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短板弱项,统筹项目资金,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工程,全市累计创建绿盈乡村比例达70%以上。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七)生态环境品质提升
1.持续改善木兰溪流域水环境质量。继
续完善木兰溪流域水质自动监控体系,科学实施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治理项目,稳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一是完善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加快木兰溪流域主要支流河口和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简易自动监测站建设,新建投运28座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其中仙游县8座、荔城区10座、城厢区3座、涵江区6座、秀屿区1座)。二是开展“污水零直排区”示范创建,2021年要在木兰溪流域新建设20个“污水零直排区”示范村(其中仙游县6个、荔城区4个、城厢区4个、涵江区4个、秀屿区2个)。三是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和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力度,发展生态、优质、安全、高效的无公害绿色农产品,2022年底前打造一批集绿色农业开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业示范园。四是加快水产养殖尾水深度治理,依据流域水环境承载能力,科学指导水产养殖场完善尾水处理设施;推动尾水外排淡水水产养殖场安装尾水水质在线监控。2021年底前实现全流域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五是强化流域水生态修复,推进木兰溪全线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加快玉湖与企溪连通等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实现河湖连通、动水清源。六是开展河口综合整治,专题研究木兰溪三江口断面溶解氧偏低问题及改善措施,实施木兰溪河口岸线整治和生态修复湿地浅滩,2021年底前完成木兰溪河口蓝色海湾整治工程。七是强化河长履职尽责,深化河湖长制监管及智慧河流系统建设,压实各级河长“施工队长”责任,按照“三图” “三统”“三单”抓好河道管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河长办、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
2.实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
以迎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验收为契机,扎实推进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大力推进6条黑臭水体及城市建成区内河治理,重点推进77个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完成城镇污水管道建设60公里。2021年继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达到长制久清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强化污水收集和雨污分流改造,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水务集团
3.实施大气治理提升攻坚行动。
提升大气环境监管效率,确保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于95%,6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6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升高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强化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新版《莆田市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完善轻微污染天气响应措施,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做到“六个百分百”(现场围挡率、路面硬化率、扬尘处理洒水率、沙土覆盖率、驶离工程车冲洗率、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二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能监管体系,实现对重点企业集群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快速、精准、高密度监控,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的精准性和靶向性。三是创新大气环境监管方式。与福建省电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企业环保用电设备监测分析服务合同》。依托“电力+环保”大数据应用,开展企业用电与环保设施运行监控工作,切实提升精准治污水平。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4.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行动。
统筹两轮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八闽快讯》(专报件)通报等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序时进度推进,按质量要求整改到位。严格对标督察整改方案及《八闽快讯》(专报件)通报要求,建立领导包案、挂账销号、第三方监督评估、考评问责等机制,强化市级督查,确保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和《八闽快讯》通报问题整改到位。整改任务未完成的,按程序问责问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
(八)启动建设一批样板工程
1.新区(组团)建设样板。
各县(区)和北岸管委会各谋划1个新区(组团)区域,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乡建设新标杆,重点谋划推进高铁新城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国资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卫健委、林业局、文旅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应急救援支队、人防办、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通管办、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城投集团、水务集团、国投公司
2.地市老城更新样板。
各县(区)在城市中心区域各抓1个以上更新样板。重点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城街区片区和棚户区开展城市更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国资委、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各管线产权单位
3.县城品质提升样板。
重点推进仙游县城中心地区,包括传统商业街区、棚户区和零星危旧房及周边环境整治。
责任单位:仙游县政府
4.集镇环境整治样板。
各县(区、管委会)分别推进1个乡镇所在地集镇,重点推进湄洲岛湄洲镇启动环境整治,打造人文气息浓厚、地域特色彰显、社区治理有序的宜居集镇。精选一定规模、资源良好的集镇居民集中区,进行微整治、微改造。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配套建设居民交流休闲空间,植入地域特色文化,活化利用老旧建筑,提升既有建筑风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通管办、国网莆田供电公司、水务集团
5.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
各县(区、管委会)分别推进1个新时代农村社区,重点推进仙游县济川历史文化名村安置区建设样板,精选依山傍水、周边风景资源良好的新增建设用地,适度降低容积率,突出地域建筑风貌,配套建设休闲交流公共空间,传承创新传统文化,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通管办、国网莆田供电公司、水务集团
6.花漾街区样板。
各县(区、管委会)分别选择1个以上商业集中、人流密集老城区重要节点,推进街道、广场、零星杂地、街头小绿地等综合整治,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重点推进湄洲岛花漾街区提升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通管办、国网莆田供电公司、水务集团
7.特色园林风情道路样板。
各县(区、管委会)分别启动1条特色园林风情道路,重点推进迎宾大道品质提升工程建设,在新建和改造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提供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林业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自然资源局
8.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
各县(区、管委会)分别启动1条城市主干道整治,推进道路平整度、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交通绿波、街巷微循环等,重点推进东园路街道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林业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财政局、水务集团、各管线产权单位
9.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
各县(区、管委会)分别推进1个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整治,重点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等,建设环玉湖雨洪公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10.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
各县(区、管委会)分别推进1条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重点实施石兴路荔溪小区片区项目,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总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分项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任指挥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推进日常具体工作。两个分项指挥部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进展,每季度召开现场会或交流会。各县(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细化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各管线产权单位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县(区、管委会)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市级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市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对县(区、管委会)的正向激励。在省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各县(区、管委会)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成立市级融资专家团队,为各县(区、管委会)提供咨询服务。支持各县(区、管委会)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办、银保监局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组织一批熟悉工程建设、投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人才赴各县(区、管委会)挂职服务。支持各县(区、管委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发改委、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银保监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督促。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莆田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略)
2.莆田市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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