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尽快出台拆迁许可证办理过渡政策。你区提出由于新的房屋征收条例出台,省市配套实施意见未出,目前拆迁许可证无法办理,需要出台过渡的操作办法,以便片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根据以上问题,市住建局提出如下意见:市住建局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好我市房屋征收工作的请示》,拟定了《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就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所需办理的手续及程序等问题进行明确,待市政府审定后颁布实施。 2、关于龙德井片区改造项目问题。你区请求同意将龙德井片区改造列入2011年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计划,明确南门企业集团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房屋拆迁、安置区设计、招标、建设等工作,并在建设规划、土地等前期手续上给予特事特办,大力支持。 根据以上问题,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提出如下意见: 龙德井片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市规划局原则同意将该片区列入改造计划,并按规划实施建设。该项目已列入2011年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计划,房屋征收应适用国务院2011年1月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请你区按计划向市住建局报送计划,市住建局将在职能范围内配合你区办理房屋征收相关手续。 3、关于霞林片区改造有关问题。你区请求协调2月18日前将该片区航拍图修正为地形图。 根据以上问题,市国土局提出如下意见:市国土局勘测院已将该片区航拍图修正为地形图。 4、关于将喜盈门项目、胜利路南伸项目纳入综合商务区建设成本问题。你区请求将喜盈门项目拆迁安置及胜利路南伸道路建设、拆迁安置相关费用一并列入综合商务区建设成本。 根据以上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如下意见:根据《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储备地块是按宗地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喜盈门、胜利路南伸两个项目应按各自项目进行成本核算。 5、关于调整滨溪片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用地问题。你区请求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城厢区纳入泗华安置区的有关项目旧房面积予以确认;请求市规划局对安置区总平及建筑方案进行重新调整并尽快给予审批。 根据以上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规划局提出如下意见: 该项目的拆迁基础资料于2月24日报送至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于2月25日现场复核后立即答复并送达滨溪小区项目征迁指挥部。 目前业主尚未申报调整安置区总平及建筑方案,市规划局拟在业主申报时依据相关规划及规定予以及时审查。 6、关于加快泗华水上公园项目建设问题。你区提出已完成大量征地及房屋丈量签约工作,但目前工程建设却处于停顿状态,群众意见较大,请求加快该项目建设。 根据以上问题,市住建局提出如下意见:泗华水上公园一期工程已完成前期报建手续,2010年7月已完成延寿溪驳岸护岸工程、淋浴廊架工程,泗水桥工程已接近完工。2010年由于资金未到位且规划区域内部分建筑物的征迁未完成,导致无法启动公园内的工程建设,已协调你区解决征迁问题。目前,项目区域内未完成的征迁工作正在开展,预计3月结束;项目已列入全市园林绿化建设任务,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工程计划5月开工,2011年计划投资4400万元,完成公园A/B区景观工程、园区主园路工程、建筑主体工程。 7、关于雷山片区一期改造遗留问题。你区请求协调市规划局对二期改造项目红线与一期项目红线是否重叠进行确认,并核实重叠面积;请求协调市土地储备中心将项目一期未安置的拆迁户在梅园路雷山二期中予以安置。 根据以上问题,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市规划局已于2011年1月11日召集城厢区人民政府、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建设实业总公司召开协调会,就该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专题协调,经核实确定雷山二期改造项目红线与一期项目红线没有重叠。 市土地储备中心同意雷山片区改造二期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一期未安置的拆迁户在雷山片区改造二期项目中予以安置。 8、关于综合商务区城厢段项目拆迁遗留户化解有关问题。你区请求市土地储备中心开放16#楼,增加拆迁户可选择余地,促进遗留问题化解。 根据以上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如下意见:针对该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已于2011年1月18日以莆市土储【2011】16号文件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研究后,按市政府意见执行。 9、关于加快推进市博物馆项目建设问题。你区请求业主抓紧办理项目用地手续,以便你区尽快实施征迁工作,加快项目推进。 根据以上问题,市文广局提出如下意见:文化、水利、规划、园林等相关部门已召开现场协调会,市规划局已划出用地红线图,目前正在办理《建设用地意见书》,《防洪勘察设计意见书》已获水利部门批复,目前正在委托设计总平;已在市政府网站公告《莆田市博物馆设计邀请函》,已有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等四家单位应邀,市文广局要求设计单位3月8日前提交设计方案,以便择优选出最佳设计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