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efefeg6 于 2017-3-2 10:55 编辑
这个报道最近又火了一把。
重庆巫山童养媳:12岁那年被亲戚朋友卖了4000元20年前,马泮珍、马泮艳、马泮辉三姐妹在父亲去世后由大伯收养,继而被大伯分别送往其他几户人家,他们都在未满16岁时生下孩子,其中马泮艳产下第一胎时只有14岁。 如今,三姐妹全都离了婚。2017年2月19日,二姐马泮艳和妹妹马泮辉从打工地广东回到了老家巫山。这次回来,她们想找到当年强迫她们嫁人生子的“亲戚朋友”,讨个说法。
在莆田童养媳也很普遍。
福建省莆田市东海镇坪洋村,4000多人口,900多户人家,仅1987年和1988年这两年,全村就抱养童养媳600多名并都上了户口,现在整个村童养媳人数不下1000人。小学校长和村支书的女儿都是童养媳。当地干部说这几年已经没有童养媳了,但记者在村口遇到老人指着放学回来的两个约十来岁的女孩说:“她俩就是童养媳。”
摘自《走进“童养媳”村》
中国妇女报 2003年2月20日
东海镇党委书记:目前童养媳自由恋爱的比较多,也有为报答养育之恩和“哥哥”结婚的,对此我们没有权力干预,只要她们口头表示自愿,我们就要给她们办结婚手续。莆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科有关负责同志:我认为童养媳现象在边远山区很正常,记者不该报道此事,如果不让他们抱养童养媳,你能帮他们找到老婆吗?
摘自《一村竟有近千“童养媳” 探访当代“童养媳村”》
新华网 200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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