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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物业门!荔景广场遭遇执行难最新信息反映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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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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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0 01: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知情人反映整理:


      城厢区荔景广场小区物业纠纷案件城厢区法院一审(2009年11月18日)和市法院二审(2010年4月8日)均判决荔景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荔景广场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并要求其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内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关物业管理资料,可是荔景物业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业委会于2010年4月向城厢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0年5月24日,城厢区法院依法向荔景物业公司送达了强制执行文书,可荔景物业公司依然我行我素。2010年6月7日,城厢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来到荔景广场小区执行公务,至今荔景物业公司只移交两个大门的门岗和5把物业管理用房的钥匙,对小区建筑图纸、给排水图纸、维修基金及小区广告费、车辆停靠费收支账目等重要资料拒不移交,致使全体业主于去年依法选举的新物业公司无法入驻进行管理。该纠纷事件《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湄洲日报》、《莆田晚报》、《今日视线》等媒体纷纷报道,我们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仍无法解决,已严重影响了莆田市的对外形象和精神文明形象。
2010年6月8日,高考尚未结束,小区内二次供水线路突然被人切断,直接影响到200多户业主的生活用水,问题十分严峻,至今尚未恢复供水。
      目前,小区一片混乱,人心惶惶,群情激愤:到处垃圾成堆,苍蝇乱飞,发出阵阵恶臭;已有十几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丢失;有多家业主失盗;不时引发业主与荔景物业公司打架纠纷;经常有业主被断水、断电;中高层业主每天都在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电梯;小区大门敞开,任何人都可自由出入……所有这些问题,已严重损害到业主的合法权益,影响到2000多人的正常生活,如果不尽快解决,势必造成群体性上访、游行大事件,影响安定稳定大局,并有可能造成疫病传播蔓延,危及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到省运会的召开。
        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何在?有关部门的作为何在?古有包青天尚能为民申冤,替民作主,何况今日乎?群众利益无小事,荔景广场小区全体业主热切盼望着今日“包青天”能盼群众之所盼,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为民作主,迅速采取措施,尽快帮助解决问题,给大家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荔景广场小区700多户业主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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