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别墅!!龙桥社区居民委员会被罚!
近日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公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龙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城郊乡龙桥村村委会”)未按照规划建设被处罚款2675.4元
经调查核实,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龙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城郊乡龙桥村村委会”)于2001年6月起至2001年12月,在城厢区龙桥石顶,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编号2001-35】的要求建设龙桥石顶旧村改造项目E44#。
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处违法建设部分建设工程造价10%即人民币2675.4元【50.03(㎡)×534.76(元/㎡)×10%=2675.40(元)】的罚款。
{:pfw5:} 政府部门也罚 {:pfw6:}{:pfw6:}2675.40(元)罚款 这算不了什么 洒洒水啊 {:pfw9:} 违建别墅,罚两千多块钱??这是在搞笑的吗? 耳机 发表于 2024-11-7 09:58
政府部门也罚
左边口袋放右边口袋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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