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关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问题解答!
1、如何判断是否可以申请调整加点幅度?答:2024年11月1日起,您的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幅度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30BP时,可向我行提出利率加点幅度调整申请,调整后的加点幅度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30BP,且不低于调整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主要为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
也就是说,如您所在城市当前无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当您的房贷利率加点幅度-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30BP时,则可申请将加点幅度调整为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所对应的加点幅度+30BP。
例如:小赵当前的房贷利率为LPR-20BP,当前小赵所在城市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无加点下限。2024年10月31日,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为3.33%,上季度(7-9月)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算术平均值为3.85%,则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3.33%对应的加点幅度为-52BP(3.33%-3.85%)。小赵的房贷利率加点幅度为-20BP,较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加点幅度-52BP高32BP,符合调整条件,可申请加点幅度调整至-22BP(-52BP+30BP),下调后小赵的房贷利率为LPR-22BP。
同时提示您,我行已于2024年10月25日批量调整了存量房贷利率,大部分客户的房贷利率已调整至LPR-30BP,加点幅度-30BP较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52BP高22BP,暂不符合调整条件,当前无需提出申请。
2、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答: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我行正在抓紧实施配套科技系统优化调整等基础工作,实现客户线上自助办理重定价周期调整,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线上受理客户的申请。对重定价日选择为贷款发放日对日的,自2024年11月1日21:00起,客户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自助申请重定价周期调整,符合条件的,我行将于11月5日-6日根据申请情况进行统筹调整。11月5日(含)后提出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的,如符合条件,我行将在申请日次日完成调整。
3、如何通过手机银行查看重定价周期调整结果?
答:为便利操作,您可在重定价周期调整成功当日,通过农行“手机银行—贷款—查看详情—个人住房贷款—用款记录”查看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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