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弓 发表于 2024-10-28 09:38:56

莆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

补贴标准。产品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含税价格为准,下同)在2000元以下的,给予300元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张弓 发表于 2024-10-28 09:39:22

莆田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4〕16号)、《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发〔2024〕39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和《福建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稳妥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时间、对象、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活动时间。

  补贴活动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在我市参与活动的回收网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在活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开具**,并在交管部门完成旧车注销、新车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交售旧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所有人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三)补贴范围。本方案补贴的换购新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各县(区、管委会)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消费者交回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给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产品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含税价格为准,下同)在2000元以下的,给予300元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二、补贴规则和流程

  (一)统一平台。我市统一使用省商务厅经公开征选确定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为“2024年莆田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发放”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福建银联”)。

  (二)提交申请。补贴申请由个人消费者发起。申请受理地为新购电动自行车**开具地。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APP首页--以旧换新-莆田专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旧车车架号、旧车回收凭证(回收企业向电动自行车交售旧人开具的**)、旧车牌照注销凭证、购买新车**(注明电池类型)、新车牌照、新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交售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要求。

  (三)材料审核。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辅助开展审核。

  (四)补贴发放。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对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小程序)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向市商务局报送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补贴金额,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福建银联账号,通过银联系统拨付至消费者申请时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三、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资金来源。统筹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共444万元发放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承担比例分别为85%、10%、5%,具体金额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视情追加活动资金规模。

  (二)跟踪问效。政策实施期间,市商务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加强工作推进、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动态监管,及时进行自评自查,应按月梳理资金使用进度、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商务厅。省级相关部门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资金清算。活动期结束后,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发改委于2025年1月15日前联合行文,将补贴拨付情况、补贴金额、补贴数量、财政资金投入等相关情况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汇总后商省财政厅开展清算。我市若用完中央和省级下达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额度,将优先调剂使用其他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如补贴资金提前用完,市商务局将商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和省级下达资金额度将会被收回。

  四、工作开展

  (一)强化领导。市商务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实地核查,对资金分配不及时、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共同指导各县(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监管、废旧电动车及其蓄电池回收处理等工作。各县(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切实提高审批及补贴发放的效率。

  (二)部门职责。各县(区、管委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加强动态监管,按部门职责做好有关工作。其中,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及回收网点企业的遴选确定,督导企业规范参与活动,做好申报材料的合规性、有效性审核,对申请补贴资金进行真实性审查,提出资金拨付意见,防止商家欺诈和骗补;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负责申报程序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核;县(区、管委会)交警部门负责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出具注销凭证,规范办理新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核发非机动车行驶证,严禁为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CCC认证、实车参数与认证不符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县(区、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督促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单位做好收集、贮存、转移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有关工作;县(区、管委会)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换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应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监管,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按《莆田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有关工作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市直相关部门要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并妥善回收处理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废蓄电池。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全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工作;市财政部门在完成对申报程序的合规性、完整性复核后,配合市商务局及时拨付资金。

  (三)加强管控。各有关市直部门应密切配合福建银联加强风险管控力度,对于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明买暗退、恶意大量重复购买等手段等)套补、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采取措施立即阻断,即取消该商家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及我市其他相关促消费活动资格,套取的补贴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共同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四)宣传引导。各县(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消费者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同时公开咨询和投诉服务热线,及时答复解决补贴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咨询及投诉,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数据统计,及时报送经验做法。

  附件:电动自行车回收凭证

张弓 发表于 2024-10-28 09:41:09

本帖最后由 张弓 于 2024-10-28 09:42 编辑

{23-22}{23-21}

小情歌123 发表于 2024-10-28 09:43:31

就说能补贴多少吧

陈老幺 发表于 2024-10-28 09:57:37

一个花票就阻挡了多少人

胡须怪 发表于 2024-10-28 09:57:50

陈老幺 发表于 2024-10-28 09:57
一个花票就阻挡了多少人

game over

不会飞的猫 发表于 2024-10-28 10: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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