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文献中学2024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构建更高品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营商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8 号)和《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4〕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划定片区(区域)、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剩余学位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
(四)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二、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李鹏张星高
副组长:陈昇、何榕喜、蔡慧钦、郑宇敏
成 员:赵文静、**、蔡亦宁、林晓敏、薛智莹、黄秋生、曾伟、陈韶鹏
三、招生片区
龙桥街道太平、下磨、北磨社区;凤凰山街道龙德井、筱塘、新塘、月塘社区;朱坑、白洋、林桥村;户籍在北磨、下磨社区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适龄子女
四、招生对象
户籍在我校服务片区或暂住在我校服务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五、招生办法
(一)报名方式
2024年秋季我校七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网上资料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拟入学七年级新生,须在6月3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佐证材料上传 。具体流程参照《莆田市2024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流程》(附件1)。报名时只能选择户籍或暂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莆田惠民宝查询材料审核情况。材料审核中出现材料不全或材料有误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完善证照补齐材料。
(二)招生对象入学要求
1.第一批招生对象(划片入学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均在学校片区内,并将该房产作为实际居住地,同时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第二批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入学对象)
(1)户籍或房产办理时间不符合第一批招生对象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
(2)户籍和房产办理时间符合第一批招生对象要求但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适龄少年儿童。
以上对象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房产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户籍迁入及房产办理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须高于51%(含),所持房屋产权仅为夫妻两人共有的,不受51%限定。
3.第三批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入学对象)
适龄少年儿童和其直系亲属持有学校片区内户籍和房产,但不符合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对象要求的。
4.第四批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入学对象)
(1)适龄少年儿童持有学校片区内户籍且实际居住,但其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未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的。
(2)适龄儿童少年的直系亲属持有学校片区内房产,该房产为其唯一居住地,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经学校确认确实无法办理户籍迁移的。
(3)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第四类人才子女。
5.第五批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入学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城厢区城区暂住,截止2024年5月31日(含)持有暂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明(下同),有效居住证明含房产证明、居住证或满5个月的租房合同(为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公租房或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等三种材料之一)。
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企(事)业务工,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持有暂住地企(事)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个月(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下同);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实际经商经营者以对应经营字号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均满5个月。
6.第六批招生对象(统筹安排入学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统筹安排就读。
(1)随机派位落选的适龄少年儿童。
(2)《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第五类人才子女。
(3)不符合随机派位条件的随迁子女,但截止2024年6月30日(含),父母一方持有城厢区城区暂住地有效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企(事)业务工,持有暂住地企(事)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个月,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以对应经营字号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均满5个月。
(三)各类招生对象报名材料
1.第一批至第四批招生对象
户口簿、房产证明,如户口簿中几代同本无法明确招生对象与其父(母)亲关系的,或无法明确房产持有者与户籍户主关系的,可另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其中第四批招生对象(不含人才子女)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明(如房屋建筑许可证、土地使用登记卡或租房合同等)。
房产证明(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报名学校所在县(区)无房产证明,从2023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于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2.第五批招生对象
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营业执照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第六批招生对象中不符合随机派位条件的随迁子女
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或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营业执照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四)招生录取安排及要求
1.各批次安排顺序:根据我校实际办学能力,按照户籍优先的原则,先按第一至第四批招生对象顺序全部安排完成后(含政策性照顾对象),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再安排第五批招生对象,最后安排第六批招生对象。
2.随机派位:学校根据不同批次招生对象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招生到某一批次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予以全部接收;招生到某一批次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通过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学校具体操作,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随机派位落选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3.统筹安排:第六批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入学。按照随机派位落选(含人才子女)的适龄少年儿童、不符合随机派位的随迁子女顺序安排。当同一对象人数超过同一公办学校学位时,参照随机派位方式安排。
4.多子女申请同校:为方便家长接送,因随机派位录取或统筹安排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的家长,在报名结束前向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在的学校提交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表(格式见附件4),区教育局将根据所申请的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具体如下:
(1)符合2024年本方案规定的入学条件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可“捆绑”申请学位。
(2)符合2024年本方案规定的入学子女申请与在读子女同校(同一学段),在读子女应为按当年招生入学政策入学且在校就读;如在读子女学校无学位,在符合转学政策和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可申请到今年入学申请子女安排的学校。
现在文献读的人感觉都不多了吧 {:pfw9:} 我最后悔的事就是让孩子去了文献 七年的记忆 发表于 2024-6-27 11:39
我最后悔的事就是让孩子去了文献
你没能力去更好学校,后悔什么,学校跟你能力是匹配的
换个校长吧 落踏学堂 文献当年也是一所名校 旺上旺 发表于 2024-6-27 21:38
文献当年也是一所名校
只是当年
不复当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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