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弓 发表于 2024-6-10 16:01:24

莆田第一批食品有毒罪,有人判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决定将黄丽英等3人列入城厢食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现予以公告。   附件:莆田市城厢区食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第一批)




张弓 发表于 2024-6-10 16: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第五条“实施下列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

不会飞的猫 发表于 2024-6-11 09:27:44

{:pfw3:}

古月飞豪 发表于 2024-6-11 13:12:34

看来这没有背景的,哎
现在看看市场上,有多少食品是干净的
还有就是国家规范也是害人,允许那么多添加剂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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