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禁止燃放区域
(一)镇海街道办事处,拱辰街道办事处,西天尾镇洞湖村、北大村、后黄村、碗洋村、东星居委会、龙山村、吴江村、澄诸村及后埔村、林峰村、渭阳村、后卓村、溪白村、三山村的平原部分,新度镇新度村、厝炳村,黄石镇黄石居委会、黄石工业园区、水南居委会凤山村,北高镇北高村。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令禁止燃放的地点。
二、在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越许可经营范围或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依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5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9日起施行。
附件:荔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这些是荔城的中心 是不是可以理解木兰溪旁边可以燃放 {:pfw9:} 过年又为我们省下不少炮钱!好事一桩! 省钱了 本帖最后由 方源 于 2024-1-22 10:16 编辑
就不能用卫星地图看的清么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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