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莆田市优先选房操作指南
(根据2023年9月28日莆田市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修订。)根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部分房地产行业管理服务措施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新开楼盘认筹登记数量达到该次开盘可售房源数量100%以上(含)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优先参加选房。具体条件材料流程为:
(一)具备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认筹登记人可优先参加选房:
1、已婚家庭所有成员(含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满2年(无本市户籍的需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出生未满2周岁的例外),在中心城区(荔城区、城厢区)无住房登记(含无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近二年无转让住房记录的。
2、已婚家庭所有成员(含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满2年(无本市户籍的需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出生未满2周岁的例外),其家庭在中心城区(荔城区、城厢区)人均住房面积(含已购商品住房合同网签、近二年转让住房)低于50㎡(不含已成年子女房产)的三孩家庭(其中第三孩系2021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优先选房家庭只能认筹一个购房登记号参加优先选房,申请优先选房登记的不得重复认筹普通购房登记号另外参加选房,违反规定已选房源无效,并取消该家庭今后所有楼盘优先选房资格。
(二)申请材料
1、家庭所有成员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第三孩出生证明;
2、结婚证明;
3、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家庭所有成员的住房登记证明和近二年转让住房记录证明(认筹登记期间开具);
4、住建部门对家庭所有成员的商品住房合同网签情况证明(认筹登记期间开具)。
5、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的承诺书,任何时候发现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已选房源无效,已交定金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取消该家庭今后所有楼盘优先选房资格,该不良行为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三)申请流程
申请优先选房的认筹人应在办理购房登记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优先选房申请表,经房地产公司初审后,连同整份购房登记表、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于认筹登记结束前提交公证部门和市住建局核实,符合条件要求的予以单独编号,开盘时按照开盘规则的相关规定程序参加优先选房,相关申请资料公证部门存档。
仙游县和非中心城区认筹登记数量达到该次开盘可售房源数量100%以上的楼盘,参照执行。
本《指南》由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优先选房承诺书
2、优先选房申请表
非常好 {:pfw9:} {20-28} 我觉得这个优先选房条件还是蛮苛刻的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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