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空间 发表于 2023-9-9 11:45:18

限价8500元/m²!莆田又一地块批复,马上拍卖?

最新消息:近日,从莆田市人民政府得知,秀屿区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一获批,该地块位于莆田市笏石中心城区分区单元(350305-04)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四至:北至清塘大道绿化控制带、南至吴厝支路、西至天马街绿化控制带、东至利群街,毛坯限均价8500元/m²,具体内容如下;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PS拍-2023-02号(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一)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拍-2023-02号(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一)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自然资〔2023〕31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秀屿区2021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3〕158号)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9327.54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出让。该宗地位于莆田市笏石中心城区分区单元(350305-04)控规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宗地编号:PS拍-2023-02号。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一规划条件的函》(莆自然资审〔2023〕9号)、《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一规划条件的补充通知》(莆自然资审〔2023〕11号)为准,该宗地无偿配建的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交付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所涉及不动产产权一并办理给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该地块配建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秀屿区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一出让设置前置条件的函》(莆建便函〔2023〕52号)实施。  五、同意你局的出让方案稳控预案。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5.12亿元,拍卖起始价3.44亿元,加价幅度2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六、该宗地商品住宅(毛坯)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8500元/平方米。  七、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有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九、该宗地按省政府调控措施要求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使用合规自有资金、合法合规用地等承诺书。  十、《关于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一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在土地出让公告时一并公告,具体内容以《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一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函》(莆秀政函〔2023〕25号)为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一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  十一、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契税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莆田市人民政府相关信息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一规划条件的函
莆田市自然资源储备中心:根据《莆田市笏石中心城区分区单元(350305-04)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一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4月4日

咸鱼1无梦 发表于 2023-9-11 08:20:46

北侧的刚拍完,又来?

不会飞的猫 发表于 2023-9-11 08:24:16

{:pfw9:}

傻给给 发表于 2023-9-11 22:34:29

这块位置好

李国耕 发表于 2023-9-12 14:47:49

北侧的刚拍完,又来?

35194845 发表于 2023-9-12 15:13:52

鸟不拉屎,8500贵的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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