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身亡后,涵江入赘女婿为争300万遗产,把亲儿子告上法庭...
近日,涵江法院梧塘法庭受理了两起案件(继承纠纷和共有物分割纠纷),通过法官的多次调解,成功化解了继承人之间的矛盾,在案结事了的同时,也修复了原先伤痕累累的父子之情。父亲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
原告李某父系原告李某女(5岁)、被告张某儿的父亲。二十多年前,李某父与张某母登记结婚,并按莆田地区的“入赘”习俗举办婚礼。婚后,二人生育了一儿一女,儿子随母亲姓,取名张某儿;女儿随父亲姓,取名李某女。
2022年秋天,张某母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被认定为工伤)。2022年年底,原、被告三人与肇事者达成和解,获得赔偿款50万元。除此之外,张某母还有数笔存款、数份保险,以及养老保险待遇款、住房公积金、工亡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老家房子一幢、金银首饰等,诉讼金额达三百多万。三人对上述项目的分割存在较大争议,李某父、李某女故将张某儿诉至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当法律规定遭遇“传统观念”
因涉及多种法律关系,李某父、李某女起诉了两个案件,司法管理系统随机分配了两名法官,梧塘法庭庭长钟晓珍和副庭长陈蓉蓉。
在收到案件的第一时间,两名经办法官初步分析研判了案情,并开具了八份调查令,以便双方查清张某母共留下多少遗产。收集到相关证据后,经办法官开了碰头会,认真梳理了案情,通过电话沟通,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
经办法官留意到,李某父当初系“入赘”到张某母家。“入赘”现象在福建闽南、闽中等地区已延续数百年。受“赘婿养老”、“赘婿补代”等传统观念影响,被告张某儿背后的父老乡亲们都认为:“他爸是入赘到他母亲家,他母亲死后,父亲就搬走了,妹妹迟早要嫁人,这些东西都应该留给唯一的儿子啊”。
当“倔强父子”碰上“固执法官”
本着“家事纠纷宜解不宜结”的原则,钟晓珍法官与陈蓉蓉法官,多次与父子俩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分别谈心、沟通。
父子俩都坚持着自己的想法,不肯让步,也都委托了执业律师参与诉讼,想要在法庭上一较高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钟晓珍法官思考良久后,决定约上双方的代理律师,将双方的诉求、答辩、不同分配方案的具体差额等摆在桌面上逐一分析比对。经过将近三个小时的项目核对、计算,终于得出了父子间分配方案的差距。
随后,两名法官再次与父子俩背靠背进行调解,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终于得出一个双方均较为满意的分配方案,即除了专属于未成年人李某女的被抚养亲属抚恤金外,其他所有的项目均按三分之一来进行分割。
在签订调解协议时,两位法官一边严肃地叮嘱父亲,另一边还语重心长地劝导了父子俩。
春风化雨·法官寄语
都说家和万事兴,法官在处理家事案件的过程中,应秉持着“求稳促和”的处理原则,巧妙化解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骨肉缘枝叶,亲情无价人有情。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间应是风雨同舟、患难共渡,财产权利固然重要,但骨肉亲情更加珍贵,希望当事人在争取合法权益的同时,亦考虑骨肉亲情,不要因为钱财而伤及亲人情谊。
来源:涵江法院
都是一家人 这怎么分呢 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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