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走莆田蔡某某血汗钱!他被判十个月!
莆田一小伙子蔡某某获知有人合作经营美团外卖站能赚钱于是听信一骗子杨某杰的花言巧语先后汇款45000元结果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据悉,杨某杰,男,1993年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福建省惠安县。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21年12月17日被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刑事拘留;同月30日经检察院院批准,于次日被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逮捕,2022年3月9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1年2月初,被告人杨某杰虚构要同被害人蔡某某一起合作投资美团外卖配送站点,欺骗被害人蔡某某一同前往惠安县一美团外卖配送站点进行考察。
2021年2月9日至2月11日,蔡某某在位于莆田市城厢区的家中分四次向被告人杨某杰微信转账投资款合计人民币45000元。杨某杰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并没有用于与投资有关的行为,而是用于归还自己的欠款及日常消费等。蔡某某的多次催促下,同年3月10日,杨某杰从网上找来一份假的《崇武美团外卖股份合同》,后在莆田市城厢区的一家奶茶店内,假意同被害人蔡某某签订了合同,之后仍以各种理由推脱被害人,并将蔡某某的电话拉黑。
2021年12月17日,被告人杨某杰在泉州市丰泽区租住处被民警抓获。杨某杰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022年2月28日,杨某杰的父亲杨某某向被害人蔡某某赔偿人民币45000元,蔡某某对杨某杰的行为表示谅解。杨某杰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合计人民币4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荣杰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杨荣杰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真是无语 2022年2月28日,杨某杰的父亲杨某某向被害人蔡某某赔偿人民币45000元,蔡某某对杨某杰的行为表示谅解。杨某杰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外卖这么赚吗
为什么骗钱 骗了钱还自己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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