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赚大钱?小心落入电诈陷阱
2020年5月下旬,被告人陈某某偷渡到缅甸孟波并加入一诈骗窝点,受诈骗窝点指使,陈某某利用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通过编造成功人士身份假意交友吸引他人进行聊天引流,继而设局实施电信诈骗活动,并从中获利。2020年8月,被告人陈某某在诈骗窝点参与诈骗活动期间,在明知是从事诈骗活动且会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仍按照上级指示,以高薪提成、工作轻松、承包路费等理由,拉拢引诱被告人吴某某偷渡去缅甸,还通过吴某某拉拢引诱程某某、林某某、胡某某偷渡去缅甸。程某某、吴某某等人搭乘飞机抵达昆明市后,由诈骗窝点安排蛇头带领上述人员从云南省孟连县偷渡至缅甸。
2020年9月,被告人程某某、吴某某等人到达缅甸诈骗窝点后,由陈某某作为小组长负责对四人进行管理,并将四人的手机、身份证没收,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迫使四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同月30日晚,被告人程某某等人费尽心思,最终逃离该窝点,并偷渡回国内。
近日,被告人陈某某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吴某某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程某某、林某某、胡某某均因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来源:莆田长安网
提高警惕 {:face_024:}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