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黄某,被罚13.84万元!
4月20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有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黄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及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案。2022年11月29日,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公安部门移交的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现场发现并查扣假冒“乔丹图形”商标运动鞋415双,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运动鞋的进货凭证、授权文件等相关手续,也无法提供该店的营业执照。经查,当事人未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从荔城区陌生人手里购进明知是商标侵权的标有“乔丹图形”商标鞋442双用于销售,已售出27双,违法经营额共计35360元。
莆田市场监管局认为, 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当事人未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擅自从事鞋类销售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3月8日,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黄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及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查扣的假冒“乔丹图形”商标运动鞋415双,罚款13.84万元的行政处罚。
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将持续深入开展2023“铁拳”行动。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没收查扣的假冒“乔丹图形”商标运动鞋415双,罚款13.84万元的行政处罚。 {:pfw9:}{:pfw9:}{:pfw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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