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地通报:陈某玉,非法行医被罚!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公示表(莆城卫健医罚〔2023〕X1号)莆田又一人陈某玉非法行医被处罚▼据悉, 陈某玉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决定:
(1)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2)没收作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设备、器械和药品;
(3)没收违法所得陆仟元(6000元);
(4)并处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罚款。
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城厢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城厢区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你们去过吗 非法行医很容易出事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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