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交警大队开展农村“两违”有奖举报
关于农村地区“两违”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为进一步有效整治农村地区违法载人乱象,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大队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载人有奖举报。
一、有奖举报时间、范围
1.从即日起
2.举报范围:涵江辖区内
二、举报违法类型
1.三轮车违法载人5人以上(含驾驶员6人);
2.货车后车厢违法载人5人以上;
3.面包车违法载人超员100%以上。
三、举报方式
群众通过拨打0594-110或0594-3597112电话的方式进行实名举报。
四、举报线索要求
对非法载人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明确违法行为的地点、时间、行为人(或车辆)的具体情况,记录机动车车型、颜色、号牌号码、行驶方向等信息。
五、举报奖励标准
交警部门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成功查获的非法载人违法行为给予奖励500元。
交警部门将及时受理、调查核实举报线索;并对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不实行多头奖励。
六、举报责任
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或者恶意举报。对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交警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抓拍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或者依法解决。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举报无效,不予奖励:
(一)依法履行职责,直接从事交通管理的执法人员;
(二)举报内容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或查处的;
(三)提供的信息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车型、号牌、外观等特征和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等情况的;
(四)举报的行为经查证不属实的;
(五)举报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资料,不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证据采集标准的;
(六)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
(七)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其他不适用的情形。
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莆田市公安分局涵江交警大队2023年4月8日
举报有奖 成功查获的非法载人违法行为给予奖励500元。 积极举报 安全第一 500块钱 也算是比较合情的执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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