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店主借银行卡给人“跑分”沦为犯罪分子帮凶
借银行卡给人“跑分”沦为犯罪分子帮凶为他人转移犯罪所得20多万元,仅获取数百“报酬”,却换来一年多的牢狱之灾。近日,经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甲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经查,李某甲经营一家瓷砖店,但生意不景气,朋友李某乙到其店内喝茶,告诉他可以把银行卡借给他“跑分”,转移一些网络违法犯罪的“黑钱”,事后按照流水获得相应的抽成。经不住李某乙的一再劝说,李某甲把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绑定的手机等一并提供给李某乙操作“跑分”使用,并在旁通过人脸验证等帮助李某乙“跑分”,还把自己所经营的店铺提供给李某乙等人作为“跑分”的窝点使用。
来源:仙游报道
李某甲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他自己都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吧 啧啧啧 何必呢 被朋友坑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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