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公职人员酒后驾车酿事故,法院判了…
2022年3月8日00点46分许,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枫亭中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仙游县枫亭镇某酒楼停车场路段发生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电话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路段,只见闽AQB696号小型轿车肇事司机黄某航满脸通红的坐在车内,一身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09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随后,民警将黄某航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黄某航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4.77mg/100ml。
经调查,黄某航系某乡镇一公职人员。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实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之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其因实施危险驾驶罪也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15天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仙游交警与你同行
判处拘役2个月15天,并处罚金4000元 老天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引以为戒 工作也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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