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莆田发生4起事故,死亡2人!
3月14日,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今年1-2月份安全形势分析,全市共发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2人。另外,2023年2月19日16时3分,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事故被要求挂牌督办。一 、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2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同比减少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受伤2人,同比减少3人。2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2人,同比减少1人。
二、各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2.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3起,同比减少3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3.建筑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及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三、各地区事故情况
1.仙游县、湄洲岛管委会、北岸管委会均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2.荔城区发生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0人,同比持平。
3.城厢区发生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0人,同比持平。
4.涵江区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3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
5. 秀屿区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
(备注:以上数据不含高速、铁路、水上交通事故)。以上数据统计采集时间为2023年3月2日。
此前,莆田应急管理局给秀屿区政府下发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对福建佳通轮胎的安全事故挂牌督办。
2023年2月19日16时3分,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莆田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莆市安〔2010〕17号)的有关规定,莆田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对这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市安办将派出相关人员进行全程跟踪调查。
应急管理局要求秀屿区政府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时间,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0日)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初稿要经你区政府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区政府安委会文件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征求意见后,再由区政府作出批复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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