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电力公司公路桥下私设高压电线被要求整改
近日,莆田涵江公路分中心许可所在对道路及桥下空间巡查时发现S211线凤际桥桥下空间有私自铺设高压电线的违法现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调查了解,为电力公司为供应乡村电力所为,许可所立即函告涵江交通执法大队。整改前
经过执法人员与镇政府、电力公司多次沟通协调,当事人认识到了未经许可擅自架设电缆的违法性、危害性及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表示积极配合整改。该违法搭建设施于3月7日成功拆除迁移。整改后
公路部门温馨提示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第五十九条指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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