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火令的通告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火令的通告春节元宵将至,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习俗等野外活动用火点多、面广,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火险等级较高。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区政府决定从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止,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在禁火期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加强防范,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违反本禁火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2023年1月19日
来源:今日城厢
好的 决定从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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