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90平方米 城涵河道西入口项目用地批复
近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莆田市城涵河道园林景观与防洪改造工程城涵河道西入口项目用地的批复,共划出16890平方米,并要求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的一年内动工。具体内容如下;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莆田市城涵河道园林景观与防洪改造工程城涵河道西入口项目用地的批复
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莆田市城涵河道园林景观与防洪改造工程城涵河道西入口项目用地的请示》(荔自然资〔2022〕3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荔城区2019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中划出16890平方米给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莆田市城涵河道园林景观与防洪改造工程城涵河道西入口项目用地(具体位置见地块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荔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该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12个月内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全部项目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据悉,城涵河道规划的四个入口分别在,东部是东阳湖,西部入口在荔园路、北部应该是西天尾,中部是荔港大道(迎宾路万科对面)。
{:face_084:}
不错 {:pfw9:} 还不错哟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