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一安置房小区业主集体不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了!
近日,涵江区某楼盘安置小区业主以物业服务质量差为由拒交或迟交物业费,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困境,导致纠纷不断。如何化解纠纷?
为快速化解物业纠纷,涵江法院从“诉源治理”角度出发,认真分析物业纠纷数量大、案情相似等特性,迅速组织“三官一律”下沉力量抵达一线,从在法院内“坐堂问诊”转变为到小区里“巡诊把脉”,通过前移矛盾纠纷化解端口,构筑高效便捷、就地化解物业纠纷的绿色通道,解决好“小物业”背后的“大民生”。
挂钩法官通过走访现场了解到
被告均系案涉楼盘安置小区业主,纠纷相似,为系列案件。
2019年8月20日,莆田市城厢区新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涵江分公司与案涉楼盘安置小区当地的村民委员会签订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莆田市城厢区新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涵江分公司对案涉楼盘安置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约定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交纳费用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
尔后,因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未按时缴纳物业费,2022年12月,该物业公司将诸多业主诉至法院,要求业主支付2020年至2022年11月间欠付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缴纳物业费是合同双方约定的义务,不缴纳物业费会影响物业公司的服务品质,也会降低小区的生活品质,侵犯其他业主的权益......
在调解过程中
挂钩法官耐心倾听业主的诉说,释明缴纳物业费是应当遵守的合同义务,如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通过正确的途径沟通协商解决,也有通过业主大会解聘和重新选聘的权利。
同时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现场勘查,并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引导物业公司在遇到业主不缴纳物业费时应主动、耐心地与业主沟通,接受批评建议,通过改善服务、提高质量来赢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性循环,维护小区业主整体利益。
以上门服务为引
以沟通协商为钥
通过挂钩法官就物业纠纷开具的“良方”,案件经诉前调解得以圆满解决,案涉业主均已全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承诺今后会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并公开透明物业费开支,接受群众监督,为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调解现场
挂钩法官以本次纠纷调解为契机,对到场群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篇的普法宣传,以点带面,鼓励诸多观望的业主主动履行合同义务,补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就积极补缴物业费的业主当场提出撤诉申请,取得良好的诉源治理成效。
当我们对物业公司确有意见时
该如何正确维权呢?
下一步
涵江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法官力量下沉工作,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我为基层解难题”为载体,化解小矛盾,累积大和谐,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力量真正下沉到群众心坎上,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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