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青 发表于 2022-12-4 11:09:41

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莆田一人被捕!

12月2日,记者获悉,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整理了一批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莆田市潘某某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被选为2022年第二批5起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简介】2021年11月,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仙游县龙华镇林内村原莆永高速搅拌站内常常散发出刺鼻难闻的气味。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随即指派仙游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在原莆永高速搅拌站堆料区发现有一个经工棚改造而成的非法该加工点,以废旧电容器(危废类别:HW49其他废物)为原料进行铝锭熔炼,现场伴有燃烧和生产的痕迹,可闻到有较刺激的气味,操作人员已逃离现场。
该加工点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初步判定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为确定嫌疑人相关信息,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部门联动机制,联系属地公安局、检察院及龙华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现场发现部分喷淋除尘废水溢流至水沟进入厂外水池,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人员在厂外水沟、厂外水池各取水样1个,监测结果显示:厂外水沟中废水总锌超标64倍、总铅超标11.4倍,厂外水池中废水总锌超标13.25倍。

经进一步调查,该加工点涉案人员为潘某某,共收集废旧电容器原材料31吨,其中未经处置原材料为9.5吨、已非法处置21.5吨,查获半成品8吨。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莆田市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机制的工作意见》等规定,该案件由公安、检察部门提前介入,联合进行调查。
2021年12月7日,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已批捕1人;2022年7月19日,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降低涉案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止发生二次污染,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将涉案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暂存,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等工作。2022年8月1日,当事人缴纳生态损坏赔偿金3.6万元。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普罗旺斯的梦 发表于 2022-12-4 11:10:21

危险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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