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挖鼻孔 发表于 2022-11-17 08:51:15

有期徒刑11个月!仙游法院判了!


网络信息的大爆炸,使得我们的生活日趋便捷,但随之而来的,是个人信息“裸奔”的风险。越来越多的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侵扰着我们的日常生活,这让我们不禁发出疑问,是谁偷走了我们的电话号码?

日前,仙游法院审理了一起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客户信息并倒卖牟利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蔡某最终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四万一千元。

蔡某本是厦门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蔡某发现黄某在大量收购含有他人身份信息的手机卡,而自己恰好从事办理手机卡的业务,十分容易获取客户的个人信息,只要简单动动手,就能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

于是,蔡某在上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趁客户不备,通过偷拍客户人像照片及采集身份信息的手段,盗制含有他人身份信息的手机卡并贩卖,非法获利2万余元。正当蔡某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掌握了“财富密码”之时,警察已经找上门了。

根据刑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本案中蔡某所出售的手机卡,包含客户的姓名、电话号码等详细的身份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其未经个人同意进行出售,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蔡某也因自己犯下的错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来源:仙游法院

胡诺言 发表于 2022-11-17 09:12:18

蔡某在上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趁客户不备,通过偷拍客户人像照片及采集身份信息的手段,盗制含有他人身份信息的手机卡并贩卖,非法获利2万余元

神马不是浮云 发表于 2022-11-17 09:13:27

十分容易获取客户的个人信息心术不正

该用户在线 发表于 2022-11-17 09:40:49

哦吼

小晴 发表于 2022-11-17 09:42:03

大数据泄露啊

追逐夏天的驴子 发表于 2022-11-17 09:50:06

{:face_020:}

天天都要去血拼 发表于 2022-11-17 10:03:07

没有职业道德

其实迩不懂 发表于 2022-11-17 10:05:15

{:face_024:}

就看了看 发表于 2022-11-17 11:24:27

怎么敢啊

不存在的 发表于 2022-11-17 11:24:36

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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