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报备,北岸公安查处12艘渔船
为切实落实海上防疫措施全力筑牢疫情防控“海上屏障”北岸公安分局不断强化海防管理加强对违规渔船的执法管控10月13日以来先后查处12艘未按规定报备出海的乡镇船舶01
10月30日,湄洲派出所民警在后巷九宝澜岙口检查时先后发现戴某某、李某某等两人两船未按规定报备,擅自出海,违反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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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东埔派出所民警在东吴村岙口开展防疫措施检查时先后发现肖某某、刘某某、戴某某、王某某、瞿某某等五人五船未按规定报备,擅自出海,违反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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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山亭海防派出所民警在蒋山村海岸线开展海上疫情防控巡查时, 发现林某某、林某某、蒋某某、许某某、章某某等五人五船行驶船舶出海未按规定报备,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
警方提醒
2022年8月8日,莆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严防海上疫情输入的通告》要求严格船舶进出港报备制度,所有出海作业船舶必须严格执行“三报备、三核实”制度,船舶出海前主动报备船舶信息、人员信息、进出港信息。对违反相关海上疫情管理规定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处警告或贰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北岸公安分局将严厉打击出海未报备、“三无”船舶和海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做好岸线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北岸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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