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莆田街头2人被撞,当场倒地...
10月13日,莆田中院举行执行保险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全市两级法院符合执行保险救助条件的4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7.15万元。2020年8月31日,被执行人戴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小型轿车与陈某某及其家属乘坐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3处十级伤残的交通事故。
2021年11月16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闽03民终2911号、(2021)闽03民终2912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戴某应赔偿陈某某因损失共计161407.2元。
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于2022年3月18日向仙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仙游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多次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致本案赔偿无法执行到位,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
本案造成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人体损伤3处十级残疾,腿脚行动不变;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父母因此花费大额医疗费,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照顾伤者未外出工作。
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莆田两级法院积极作为,开展联动救助,为其申请执行保险司法救助金4万元,帮助陈某某及其父母渡过难关,传递执行的温度。
来源:莆田中院
为其申请执行保险司法救助金4万元,帮助陈某某及其父母渡过难关 这么严重 十级伤残 戴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小型轿车与陈某某及其家属乘坐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funk: 出行一定要注意交通啊 我去 100多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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