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两家鞋厂被罚!原因是...
10月14日来源 公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公示,两家工厂因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受到行政处罚,目前处罚已结案。01 荔城区新度林某良鞋厂
荔城区新度林某良鞋厂未按规定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并未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存在违法行为,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应急管理局对荔城区新度林某良鞋厂作出以下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50000元(伍万元)人民币
02 荔城区万昌鞋面加工厂
荔城区万昌鞋面加工厂占用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疏散通道,存在违法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荔城应急管理局对莆田市荔城区万昌鞋面加工厂作出以下处罚:
1.罚款25000元(贰万伍仟元)人民币
来源:荔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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