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欲蜻蜓点水 发表于 2022-10-2 08:47:59

举报有奖!最高5万!城厢区发布严打通告!

严打!

城厢发布通告!

关于严厉打击海上偷私渡等

违法犯罪的通告

当前境外疫情高位运行、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筑牢海上防疫屏障,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切实维护我区海上渔业生产秩序安定稳定,保障广大渔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良好局面,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备核查。所有船舶、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政策。

所有进出港船舶必须在出海前24小时、进港前12小时主动向所属乡镇进行登记报备,严格执行“三报备”(报备船舶信息、人员信息、进出港信息)规定,做到“两必检、两必清”(所有船舶进出港必检、岸线停靠必检,随船人员清楚、运载货物清楚)。

二、严格落实海上作业规范制度。出海船舶严格落实“五个不得”(即: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海域作业、不得在海上接触外地、外籍渔船、不得在海上进行非法渔获物交易、不得参与走私、偷私渡、小型渔船及乡镇“非标”船舶不得为外来船舶提供物资、补给、转载人员),如有接触境外船舶、人员的,进港前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如实申报。

三、严格船舶安全管控。所有船舶均应按规定安装使用北斗示位仪等定位终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或拆卸、破坏、干扰船舶的北斗示位仪等通讯导航设备,不得为“三无”船舶提供建造、维修等服务。

四、严厉打击各类海上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利用各种船舶从事走私、偷越国(边)境、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

严禁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严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私自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含我国公民、外国人)。

五、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走私、偷私渡、非法交易、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凡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将视情予以3-5万元的奖励,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

0594-2682500(城厢公安分局)

0594-5397830(灵川派出所)

0594-5364111(东海派出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厢公安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城厢公安分局代)

2022年9月30日
有线索就赶紧上报吧!

来源:城厢公安

一唱山河 发表于 2022-10-2 09:18:50

嗯嗯

不存在的 发表于 2022-10-2 09:18:57

好的好的

就看了看 发表于 2022-10-2 09:19:08

{:pfw9:}{:pfw9:}

敦煌来的 发表于 2022-10-2 09:19:17

好的

梅间三分雪 发表于 2022-10-2 09:19:27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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