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人酒后骑车载人,闯红灯出车祸了!
酒后非要驾车载人,闯红灯出车祸害己害人。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告人罗某提起公诉。今年5月底,罗某和朋友马某到新度镇表哥家吃饭喝酒,期间罗某和其表哥喝了4瓶啤酒后不顾表哥和朋友的劝阻硬要载罗某回市区,晚10时二人从新度镇出发,途经肖厝路与学园南街交叉口时,闯红灯与正要前行的轿车发生碰撞,罗某等人倒地不起,轿车司机连忙报警叫救护车,后救护车将二人送往市医院急救。在医院交警对罗某进行抽血取样,经鉴定被告人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1.22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检察官提示:喝酒不开车,包括二轮摩托车,同时身为朋友明知对方喝酒了不但要有力劝阻酒后开车的行为,更要拒绝上车同行。
来源:莆田晚报
涉嫌危险驾驶罪
要留案底了
喝了4瓶啤酒,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1.22mg/100ml???这么夸张吗 仰天长笑 发表于 2022-9-29 10:07
喝了4瓶啤酒,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1.22mg/100ml???这么夸张吗
估计刚喝完就上路了
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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