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法院发布一则悬赏执行公告!最高赏金1.2万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悬赏执行的暂行规定》及“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战略合作协议,荔城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悬赏执行。申请执行人已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协议,若举报有效,由保险公司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悬赏执行对象1
被执行人:翁金明,男,1983年6月9日出生,汉族,住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前亭村翁厝51号
身份证号:350321198306095212
执行案号:(2018)闽0304执1636号
执行标的:66759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2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止
举报电话:0594-8985608/8985610林法官
悬赏条件:如有举报人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所举报财产线索使得本案部分或全额执行到位,将依此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悬赏金=最高悬赏金额人民币6000元×(执行到位部分金额/应当执行到位金额)。
悬赏执行对象2
被执行人:翁春炎,男,1983年4月15日出生,汉族,住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埕头村前坊南227号
身份证号:232724198304150156
执行案号:(2019)闽0304执493号
执行标的:84460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止
举报电话:0594-8985605/8985610 何法官
悬赏条件:如有举报人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所举报财产线索使得本案部分或全额执行到位,将依此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悬赏金=最高悬赏金额人民币6000元×(执行到位部分金额/应当执行到位金额)。
举报范围
1、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情况;
2、被执行人的资产状况,土地房屋车辆船舶机器设备库存商品产品原材料等;
3、被执行人的债权投资联营收益以及与他人共有财产情况;
4、有证据证明是属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或其他财产情况;
5、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合伙组织的业主,合伙人以及自然人的个人家庭财产情况;
6、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
(一)举报人所举报财产线索使得本案部分或全额执行到位后,经法院函告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向举报人支付悬赏保险金。
(二)法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同时对举报信息严加保密,保障举报人的身份等信息安全。
(三)在悬赏执行期间内,上述任一被执行人因举报已被法院实际执行完毕的,则对该被执行人的悬赏执行及悬赏保险中止。
6000块一个人 欠的钱都不少啊 身份证号码都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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