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一老板拖欠近21万货款不还!
欠债理应还钱。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既体现合约精神,又彰显中华民族传统的诚信美德。近日,仙游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债务纠纷,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据了解,温某与谢某是长期交往的生意伙伴。2018年1月,谢某分五次向温某购买水泥,货款总计21万元。双方约定于2018年2月进行结算,谢某也进行了签字确认。而后,因谢某无资金支付,便以借款形式向温某出具了一份《借条》。令温某始料不及的是,谢某还是没有如期付款,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温某曾多次尝试与谢某协商,试图敦促其尽快还款,但是谢某均以“没钱”为借口逃避偿债。
2018年至今,已经过去两年多。“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温某气愤地说,更让他感到愤怒和心寒的是谢某的态度,“仿佛没钱就可以作为欠钱不还的理由。作为一个生意人,他还有什么诚信可言?”然而,谢某坚持以“穷”和“没钱”搪塞温某,几经协商未果,温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处理。
在调解过程中
法院调解员先从法理角度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告知谢某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借条》约定支付货款。再从情理角度入手,以现实情况为切入点,希望谢某也能充分考虑温某的经营情况,一味地逃避债务并不利于事情的解决,不能因为一点利益就失去长期合作的伙伴的信任。在法院调解员的调和下,温某和谢某最终达成和解,谢某支付温某货款及律师费共10万元,温某放弃其余的诉讼请求。最终,这件债务纠纷以一种高效、温和的方式得到了圆满解决。
来源:仙游法院
{:face_024:}{:face_024:}这也欠的太久了吧 真无语 欠钱不还真过分 谢某支付温某货款及律师费共10万元,温某放弃其余的诉讼请求
只有10万
{:face_020:} 生意人要讲诚信 还有11万没了吗
温某放弃其余的诉讼请求
居然没有全款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