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一老父亲把“儿子”告上法庭!
没有一个孩子会自己长大。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世间情深,莫过于父母亲情,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要求。但是现实生活中,不赡养老人,视老人为累赘,甚至与之对簿公堂的现象却仍有发生,让人寒心。
1984年,老杨收养了男孩小林。尽管在收养时未办理收养手续,后因小林高考缘故将其户籍报至小林生父母处。但在这将近40年的漫长岁月中,老杨对小林视如己出,不辞辛苦将小林养育成人,拉扯其娶妻生子。在小林结婚后,老杨仍全身心地投入到小林的家庭经营中,为其料理家中琐事。在邻里乡亲看来,这是多么父慈子孝的一家人。
然而,随着老杨年事愈高,身体也是每况愈下。不曾想,小林竟然不顾多年养育栽培之恩,不仅对年迈的老杨不管不顾,而且连最基本的赡养费都不愿意支付。老杨一想到自己这么多年付出的心血得到竟是这样无情的回应,心灰意冷,无奈之下,只好将小林诉至法院。
仙游法院经审理认为:老杨与小林之间的收养关系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之前,双方以父子关系相待,共同生活,虽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互负抚养、赡养义务。故判决小林依法承担老杨基础的赡养费。
庭审期间,在法官的引导下,小林认真回顾过往的近40年时光,养父老杨的每一次悉心照料、每一幕谆谆教诲,如电影放映般闪过脑海,对养父的愧疚和自责涌上心头……最终,小林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好好赡养养父,真正肩负起为人子女的责任担当。
来源:仙游法院
不赡养老人 {:face_024:} {:pfw3:}{:pfw3:} 让人寒心 在这将近40年的漫长岁月中,老杨对小林视如己出,不辞辛苦将小林养育成人,拉扯其娶妻生子。在小林结婚后,老杨仍全身心地投入到小林的家庭经营中,为其料理家中琐事。
老人家得多心寒 赡养老人不是最基本的吗 唉 老人心里该多难受啊 收养时未办理收养手续
老人心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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