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外卖站点竟变洗钱窝点!负责人被起诉
为赚取非法利益,莆田一外卖站点负责人竟介绍手下员工将银行卡租给开设赌场的老板洗钱跑分,最终该站点被一窝端。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被告人郑某、沈某提起公诉。郑某,莆田仙游籍男子,在筱塘街道“饿了么”外卖站站点当负责人。2022年年初,郑某喝酒时认识了上线郝某(另案处理),酒局中郝某告诉郑某自己在做网络赌博诈骗,把银行卡租给他洗钱可以按交易流水抽成。郑某听后十分心动,便将自己的卡租给郝某牟取非法利益。郑某站点中有不少骑手,于是他介绍手下一众骑手租银行卡给郝某,并从中抽取介绍费。直至案发,该站点多名骑手落网(另案处理)。
经查明,被告人郑某出租本人银行卡及介绍他人出租银行卡给上线,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金额共计人民币四百六十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检察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对于出租、出卖银行卡,群众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是提供了银行卡,没有直接从事犯罪行为,“应该没事”。殊不知电信诈骗的“幕后黑手”之所以要花钱买他人的银行卡而不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就是为了逃避侦查打击、找“替罪羊”。出借、出卖银行卡为他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因此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1.妥善保管好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等含有个人实名信息的证件,切勿出售、出租及出借,不贪图蝇头小利,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
2.曾有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行为的,应及时注销,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配合相关调查。
3.积极参与反诈骗普法宣传,避免身边的老年人、青少年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来源:海峡都市报
一整个大震惊 太离谱 无语 {:pfw9:} 筱塘街道“饿了么”外卖站站点
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金额共计人民币四百六十余万元
郑某站点中有不少骑手,于是他介绍手下一众骑手租银行卡给郝某,并从中抽取介绍费。直至案发,该站点多名骑手落网
莆田一外卖站点负责人竟介绍手下员工将银行卡租给开设赌场的老板洗钱跑分,最终该站点被一窝端{:face_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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