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塘北 发表于 2022-8-16 08:32:15

秀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秀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当前境外疫情高位运行,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仍呈多点散发态势。我省宁德、漳州、平潭以及海南三亚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传播来源系出海渔船民违规接驳境外船舶导致。随着开渔到来,为进一步防范境外疫情从海上输入,切实维护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我区实际,请全区区域内的各位船东、船长及涉渔从业人员务必要认真履行防范海上疫情输入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落实出海人员报备。全区渔业船舶和乡镇船舶(以下简称船舶)应于2022年8月15日前主动到当地村委会或镇政府如实报备船舶、船上作业人员和共同居住者信息,自觉服从属地疫情防控管理。

二、主动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备。所有出海作业船舶必须严格执行出港“三报备”(主动报备船舶信息、人员信息、进出港信息)、进港“三核实”(主动接受船民身份、健康码、行程码信息核实)制度。船舶的船东在出海、回港前必须按规定提前向属地镇、村委会定人联船责任人以及通过手机APP进行报告,如实报告出海或回港船舶、船员、航线、航程、时间、预约核酸检测及是否与其他船舶有接触等信息。

三、配合落实核酸检测。渔船民(不含在沿海近岸遮蔽航区作业、未与外界风险人员进行交易接触的单纯服务渔业养殖生产船舶的船民)及乡镇重点管理涉渔从业人员上岸后,要按照属地政府的频次要求落实核酸检测;严禁私自上岸并与岸上人员直接接触,严禁私自搭载其他人员上岸。渔业船舶回港船员不离港继续出海作业的,核酸检测后必须立即返回所在船舶,不得离港外出,尽可能避免与外人接触;须上岸离港的,要做到即到即检即走,船员本人应严格按要求在回港后第1、2、3、5、7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前,其共同居住者必须居家不得外出,不得接触外人。

四、规范海上作业行为。出海船舶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海域,严禁前往相关海域实施违法捕捞作业或从事海上非法交易、非法加油、走私、偷私渡等违法犯罪活动;海上作业期间非必要不接触、不搭靠。渔船应严格落实编组生产,严禁接触境外人员和其他不明船只,如有接触境外船舶、人员的,进港前必须立即主动如实申报。不得擅自改装或拆卸、破坏、干扰船舶的北斗示位仪等通讯导航设备。对查获的乡镇船舶和“三无”船舶将依法予以没收拆解。

五、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出海船舶应做好船舶环境消杀和卫生管理,备足口罩等防疫物资,主动做好船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发现船上人员存在发热、咳嗽、乏力、腹泻、虚弱、呼吸困难等症状,或船舶经停中高风险地区港口码头的,应迅速向属地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按照要求靠泊指定区域并接受管理,所有船员不得擅自离船。

六、自觉提升法律意识。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追究船主、船长、经营者等相关人员的责任。所有组织和个人均有义务举报擅自拆卸、故意破坏、屏蔽北斗示位仪、AIS等通讯导航设备、非法从事或参与船舶建造、维修、改装业务、非法搭靠外轮、私自出海非法接驳人员、物品、从事海上非法捕捞和海上渔获交易、走私成品油、香烟、冻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以上行为的,可及时拨打110(公安局110指挥中心),95110(莆田海警局秀屿办事处),0594-5886989(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举报。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一律依法从严惩处。

七、主动履行通报义务。如有发现在我区海岸线靠泊的异地船舶,沿海各镇所有组织和个人均有义务向所在地镇、村通报。

秀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8月15日

灯下看你 发表于 2022-8-16 09:05:35

好的

我是清华博士 发表于 2022-8-16 09:28:51

{:pfw9:}{:pfw9:}{:pfw9:}

追逐夏天的驴子 发表于 2022-8-16 09:31:28

积极配合 主动报备

麦冬东 发表于 2022-8-16 09:33:24

了解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秀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