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男子无证经营、储存危化品被立案侦查
近日,莆田市仙游县公安局正式对仙游县应急局移送的郭某某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启动立案侦查,该案为今年以来莆田市应急管理部门直管行业领域首起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案。2022年4月28日,仙游县应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城南西路2308号店无证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随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处。执法人员发现该店业主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现场存放疑似装有白色液体醇基燃料的铁桶共计10桶、疑似柴油2桶、装卸用抽油泵2台及2019年以来的销售收款收据。
经鉴定,郭某某所经营的白色液体醇基燃料甲醇含量达98.67%,为危险化学品。
郭某某无证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项等法律法规规定,仙游县应急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5月26日,仙游县公安局正式受理该案,决定对郭某某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该案件正在侦办中。
来源:海峡导报大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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