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子女抚养纠纷!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
近日,仙游法院榜头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残疾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据了解,林某与杨某自由恋爱后同居生活,不久便生育一儿一女。不幸地是,女儿存在智力障碍,经评定为二级智力疾病;儿子一出生就胸椎半椎体畸形,无法正常行走。
夫妻二人在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次年又生育一女,之后双方爆发矛盾,开始分居生活。而后,林某隐瞒了双方已生育三个子女的事实,多次向海南省某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最终判决准许离婚。
离婚后,林某又向仙游法院榜头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次女由其抚养,并要求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杨某在收到法院送达材料后,即给法院打来电话说明,林某在上次离婚诉讼中隐瞒生育子女的情况、并在本案的抚养纠纷中继续隐瞒两个残疾子女的事实。
经办法官在了解事实情况后,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调解,避免诉讼加深矛盾、伤害子女的健康成长,同时也批评林某隐瞒生育子女的行为。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在杨某愿意监护和抚养两个残疾子女的前提下,林某愿意每个月承担两残疾子女的抚养费500元。
来源:仙游法院 唉 看到这种就心痛 小孩子太不容易了 唉 男方就是都不要有残障的孩子 这。。 怎么会有这样的爹呢 在杨某愿意监护和抚养两个残疾子女的前提下,林某愿意每个月承担两残疾子女的抚养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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