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少离多独自带娃,仙游一女子获10万离婚经济补偿、帮助
丈夫在外地工作生活;妻子围着灶台转、照顾两个公婆加带娃。当婚姻走到尽头,妻子能否索要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帮助呢?近日,仙游法院审结这样一起离婚案。郑先生和叶女士于1998年结婚,年底生育长子,隔年又生育次子。2014年,郑先生前往外省经营生意,双方聚少离多,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之后,郑先生三次起诉要求与叶女士离婚,均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现郑先生第四次起诉至仙游法院要求离婚。叶女士仍不同意离婚,并提出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则要求郑先生支付其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帮助。
仙游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综合考虑到郑先生前往外地工作生活的六年期间,均由叶女士独自在仙游老家照顾两个公婆及抚育两个未成年儿子。叶女士作为负担更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且现经济收入较低,离婚后又无固定住房,可以认定已达到法律规定主张经济补偿标准。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由郑先生一次性支付给叶女士离婚济补偿5万元、离婚经济帮助5万元。
来源:东南网莆田站
才10w
{:pfw9:} 男方不管孩子 还敢先提离婚? 均由叶女士独自在仙游老家照顾两个公婆及抚育两个未成年儿子 第四次才离婚成功啊 赔的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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