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自然资源局通报处罚多起非法占地行为
案件名称: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井后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土地处罚案
违法事实: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井后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6月,擅自占用荔城区黄石镇井后村集体土地建设骨灰堂及配套设施。总用地面积约:156平方米。用地四至:东临空地,西临空地,南临空地,北临空地,涉嫌未批即用,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符合非法占用土地立案标准。
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6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56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建设用地的156平方米土地,除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计罚款780元。
案件名称:莆田市荔城区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处罚案
违法事实:
莆田市荔城区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用荔城区北高镇埕头村土地建设市政道路。总用地面积约:6400平方米(合9.6亩)用地四至:东临黄北四期道路,西临黄北三期道路,南临农用地,北临农用地,涉嫌未批即用,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符合非法占用土地立案标准。
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6418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6418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6418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罚款,计罚款641800元。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4月29日)
案件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荔浦社区居民委员会非法占用土地处罚案
违法事实: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荔浦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21年6月,擅自占用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荔浦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建设综合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总用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用地四至:东临河道,西临锦绣家园,南临空地,北临空地,涉嫌未批即用,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符合非法占用土地立案标准。
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218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218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建设用地376平方米、未利用地842平方米的1218平方米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计罚款6090元。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5月10日)
案件名称: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处罚案
违法事实:
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用荔城区北高镇坑园村土地建设市政道路。总用地面积约:5700平方米(合8.6亩)。用地四至:东临农用地,西临农用地,南临农用地,北临道路,涉嫌未批即用,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符合非法占用土地立案标准。
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697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5697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旱地的3457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5元罚款,计罚款89425元;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其他农用地的1539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罚款15390元;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建设用地的701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计罚款3505元。共计罚款108320。
来源:海峡导报大荔城
处罚的也不算严重 哦吼 哦吼 违法占地行为 不可忍 一平100元 好贵啊 {:pfw9:}{:pfw9:}{:pfw9:} 天呐有一个居然被罚了六十几万 {:pfw10:}{:pfw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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