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有2人非法持有枪支,进入保护区猎杀动物
吴某某、洪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猎杀两只白鹇鸟,对自然生态环境资源造成损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查,2021年11月3日,洪某某得知吴某某私藏有一把**枪,遂提议共同持枪去打猎。后2人持着该**枪通过钻过东圳水库保护区防护栏进入保护区,由洪某某负责用手电筒照射、吴某某负责开枪射击,先后射死两只鸟儿。案发后经鉴定,所射杀的两只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鸟。
刑事诉讼与公益诉讼联袂出击,护航生态环境保护,这是近年来该院办理的首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刑事附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莆田晚报
这两个人真的毫无意识啊 何晕 怎么处罚? 抓个鸟 。这么大阵仗 这个太可恶了
页:
[1]